直播带货货不对板、APP自动勾选隐私政策 最高法发布网络消费案例
直播带货货不对板、APP自动勾选隐私政策 最高法发布网络消费案例
直播带货货不对板、APP自动勾选隐私政策 最高法发布网络消费案例
在网络直播购物中(zhōng),店铺主播(zhǔbō)的“保真”“假一赔十”承诺(chéngnuò),听起来是不是很诱人,但当消费者真的遇到“货不对板”时,主播的“假一赔十”是否是必须兑现的承诺?
“七天(qītiān)无理由退货(tuìhuò)”是消费者的“后悔权”,但有些商家却在商品页面自行标注“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”。这种条款真的有效吗?
下载(xiàzài)App时,隐私政策自动勾选、拒绝就无法使用服务,App过度收集(shōují)个人信息的行为是否合法?法院如何保护(bǎohù)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权益?
今天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个(gè)网络消费民事典型案例,来看看(kànkàn)法院是如何判决的↓
网络消费(xiāofèi)案件审判中,人民法院(rénmínfǎyuàn)依法制裁经营者违背销售承诺、破坏消费预期的侵权行为,做好消费者权益兜底保障。网络直播营销具有“即时互动+场景化”的优势,但实践中容易出现虚假宣传、“货不对板(bǎn)”问题(wèntí)。比如:
案例1中(zhōng),经营者在直播营销中承诺(chéngnuò)商品“保真”“假一赔十”,但其向(xiàng)消费者交付的商品却(què)并不符合承诺。人民法院判令经营者承担其承诺的高于法定标准(fǎdìngbiāozhǔn)的“假一赔十”责任,剑指直播营销中经营者欺诈行为,充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为营造良好的网络消费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。
相较于传统线下消费,网络消费流量日益(rìyì)增大、势头更加强劲。但是,消费者通过在线方式消费时,由于通常难以对商品进行现实体验,故消费决策、消费意愿容易受到影响和抑制,消费后(hòu)也容易产生争议(zhēngyì)和纠纷。比如(bǐrú):
案例(ànlì)2中,人民法院结合具体的(de)商品类型、退货对商品价值的影响(yǐngxiǎng)等因素综合考虑(kǎolǜ),认定案涉商品不属于不宜退货情形,故不予支持经营者拒绝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行为,充分保障了消费者的七日无理由退货权,维护市场诚信。
案例(ànlì)3中(zhōng),人民法院认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告知(gàozhī)优惠规则时存在误导进而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,故判令经营者承担相应责任,能够督促经营者珍视消费者信任、兼顾消费者利益,实现网络消费良性运行。
当前,网络消费新领域不断呈现,因消费而产生的新问题也不断增多(zēngduō),很多(hěnduō)方面的新情况、新问题需要持续深入研究。比如:
案例4中(zhōng),人民法院充分注意到演唱会门票与一般日常消费品相比的特殊性,在审慎权衡经营者关注和消费者利益基础上,正确(zhèngquè)运用格式条款法律解释(jiěshì)(jiěshì)规则对退票条款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,能够促使类似行业经营者认真对待消费者权利,恰当兼顾好消费者利益。
案例5中,人民法院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自动为用户勾选同意(tóngyì)隐私政策、收集(shōují)与其提供服务内容无关的用户信息,应承担侵权责任,能够警示(jǐngshì)网络服务提供者收集、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时坚持合理且必要,避免过度收集而(ér)对消费者造成次生的不当影响。
(央视(yāngshì)新闻记者 张赛)


在网络直播购物中(zhōng),店铺主播(zhǔbō)的“保真”“假一赔十”承诺(chéngnuò),听起来是不是很诱人,但当消费者真的遇到“货不对板”时,主播的“假一赔十”是否是必须兑现的承诺?
“七天(qītiān)无理由退货(tuìhuò)”是消费者的“后悔权”,但有些商家却在商品页面自行标注“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”。这种条款真的有效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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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消费(xiāofèi)案件审判中,人民法院(rénmínfǎyuàn)依法制裁经营者违背销售承诺、破坏消费预期的侵权行为,做好消费者权益兜底保障。网络直播营销具有“即时互动+场景化”的优势,但实践中容易出现虚假宣传、“货不对板(bǎn)”问题(wèntí)。比如:
案例1中(zhōng),经营者在直播营销中承诺(chéngnuò)商品“保真”“假一赔十”,但其向(xiàng)消费者交付的商品却(què)并不符合承诺。人民法院判令经营者承担其承诺的高于法定标准(fǎdìngbiāozhǔn)的“假一赔十”责任,剑指直播营销中经营者欺诈行为,充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为营造良好的网络消费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。
相较于传统线下消费,网络消费流量日益(rìyì)增大、势头更加强劲。但是,消费者通过在线方式消费时,由于通常难以对商品进行现实体验,故消费决策、消费意愿容易受到影响和抑制,消费后(hòu)也容易产生争议(zhēngyì)和纠纷。比如(bǐrú):
案例(ànlì)2中,人民法院结合具体的(de)商品类型、退货对商品价值的影响(yǐngxiǎng)等因素综合考虑(kǎolǜ),认定案涉商品不属于不宜退货情形,故不予支持经营者拒绝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行为,充分保障了消费者的七日无理由退货权,维护市场诚信。
案例(ànlì)3中(zhōng),人民法院认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告知(gàozhī)优惠规则时存在误导进而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,故判令经营者承担相应责任,能够督促经营者珍视消费者信任、兼顾消费者利益,实现网络消费良性运行。
当前,网络消费新领域不断呈现,因消费而产生的新问题也不断增多(zēngduō),很多(hěnduō)方面的新情况、新问题需要持续深入研究。比如:
案例4中(zhōng),人民法院充分注意到演唱会门票与一般日常消费品相比的特殊性,在审慎权衡经营者关注和消费者利益基础上,正确(zhèngquè)运用格式条款法律解释(jiěshì)(jiěshì)规则对退票条款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,能够促使类似行业经营者认真对待消费者权利,恰当兼顾好消费者利益。
案例5中,人民法院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自动为用户勾选同意(tóngyì)隐私政策、收集(shōují)与其提供服务内容无关的用户信息,应承担侵权责任,能够警示(jǐngshì)网络服务提供者收集、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时坚持合理且必要,避免过度收集而(ér)对消费者造成次生的不当影响。
(央视(yāngshì)新闻记者 张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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